贷款期限由贷款经办行与借款人自行商定,最长不超过一年,并且不得超过质押凭证的到期日。
(一)以个人定期存单质押的,单笔贷款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0元,上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一定比例。其中:
1、以本币定期存单质押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90%。
2、以外币定期存单质押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80%,存单面额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
(二)以凭证式国债...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均属于贷款对象:
(一)中国公民以及在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的港、澳、台居民与外籍人士。
(二)能提供满足下列条件的个人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或电子国债用作质押担保(以下简称“质押凭证”):
1、质押凭证为借款人所有。
2、质押凭证未到期。
3、质押凭证...
指上海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借款人所有的上海银行签发的未到期个人定期存单、上海银行代理销售的凭证式国债或储蓄国债(电子式)作质押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可采取到期1次还本付息,或按月付息、任意还本的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可采取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1、在贷款经办行所在地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
2、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贷款用途应限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
4、抵押房产必须为个人产权现房;
5、贷款经办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年满20周岁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的港澳台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