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整!

因为民间借贷公司不合法利息的存在,导致了不少社会问题的产生。在2020年8月20日,最高法官宣最新条例,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下面聪聪说财就来简单地给大家说一下相关政策。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整!

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改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也就是说没有固定的年化利率数值,而是根据LPR浮动报价来进行调整,停止了之前沿用的24%、36%两条红线。

后续用户在申请民间借贷的时候,如果发现在借款期满之后,所支付的本息之和有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1年期LPR4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部分,记得法院是不给与支持的。

举个例子,2020年7月份的LPR报价一年期是3.85%,那么受司法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就是15.4%,用户在2020年7月份办理一年期的贷款,借款金额是1万元,那么到期之后一次性还款总利息就是1540元,超出这个数值的部分是不受法院保护的。

以上就是聪聪说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整”的简单介绍,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总的来说,新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调整,对于规范民间借贷活动、保护民间借贷平稳发展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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