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民间借贷利率相对比一般的银行贷款要高一些,不少人在借款后觉得还款压力大,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将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24%的司法保护上限,从源头上防止“套路贷”、“虚假贷”,那这次意见对于民间借贷的规定,具体有什么内容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和聪聪说财小编一起了解。
之前,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人民法院设定了24%的保护上限,也就说如果年利率不超过24%,贷款方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法院都是支持的,而且,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那么超过这部分的利息是无效的,借款人可以拒绝支付。
2020年春节前后,最高人民法院在思考修改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以前划出的两道利率红线——24%、36%,有专家建议修改为之前一年期利率的4倍,现在可以参考央行LPR报价的4倍,目前一年期LPR报3.85%,4倍约为16%,低于信用卡取现的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这次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统筹兼顾利率市场化改革与维护正常金融秩序的关系,除了对利率的司法上限做出改变,对于借贷合同中,放款方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总和超出司法保护上限的,也不予支持,更加维护借款人的权益,降低借款人的融资成本和还款压力。
此外,放款方也不能以预扣利息、保证金或者加收中介费、服务费等方式,变相提高借款成本,借贷双方要按照实际形成的借款关系确定各方权利义务。
最高法将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24%的司法保护上限,这对于借款人而言,是一件大好事,以后的贷款流程将更加合法合规,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