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18年5月日起,生育津贴的领取细则调整为:
1、生育津贴领取期限多增加60天,共158天;
2、如果生育难产,可再增加15天产假;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增加15天产假。
也就是说,现在领取生育津贴的期限最多可以领158天,折合5个月左右。
根据湖南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18年5月日起,生育津贴的领取细则调整为:
1、生育津贴领取期限多增加60天,共158天;
2、如果生育难产,可再增加15天产假;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增加15天产假。
也就是说,现在领取生育津贴的期限最多可以领158天,折合5个月左右。